央广网重庆6月20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即日起至7月8日在网上征求意见。
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上了解到,全市生活垃圾分为四类:一是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二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三是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网点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和其他果蔬垃圾,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四是其他垃圾,指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征求意见稿提出,全市将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处置差别化收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