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污染防治为例,公告显示,11个省份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近两年分别增加8%和11%。水、大气等污染治理部分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各省共取缔“十小”企业2486户,占已公布取缔名单的99.84%,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约9成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三条“诊断”亟待关注
肯定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审计署也指出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开发管控不够到位,生态修复未达预期;二是污染治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三是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和项目绩效不高。
具体而言,审计发现,有的地方小水电过度、无序开发问题突出,有的还形成了生态破坏;有些开发区未经审批自行设立,有的还与基本农田或者禁止开发区域重叠,有些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持续整治的5个国家重要湖泊2017年水质仍为IV类及以下。
记者注意到,公告提及,截至2017年底,长江经济带有10个省份已经建成2.41万座小水电,最小间距仅100米,开发强度较大。过度开发致使333条河流出现不同程度断流,断流河段总长1017公里。
在污染治理方面,审计发现,部分敏感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未按要求在2017年底前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个别城市垃圾填埋场或者焚烧厂超负荷运行;有些地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储存、转运和处置不合规;有些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设项目;部分地下储油罐未完成防渗改造。
在资金使用方面,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造成大量资金结存,有的项目建成后未发挥预期效益。
“此次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既有长江经济带的专属特点,有些也反映全国的共性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谷树忠说,“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也凸显了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