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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狗患治理之困 那么多法条咋就管不住一条狗?

2018-06-13 16:36:0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上半年上映的动画电影《犬之岛》,讲述20年后的未来社会,狗狗的数量激增,加上犬流感肆虐,给社会带来安全威胁。这些情节对当下现实多少有些“影射”的意味。狗是人类的朋友和伴侣,但近期一连串的恶犬伤人事件,把长期存在的城市犬患问题再次凸显到人们面前。恶犬伤人事件为何屡屡发生?各地出台的养狗规定为何形同虚设?城市犬患如何治理?

  狗患频发,恶犬伤人屡见不鲜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饲养犬只等宠物越来越成为一种生活时尚甚至流行文化,宠物保护主义盛行,“吸喵”、“吸汪”、“云养宠”等新词不断涌现。宠物爱好者所饲养的犬只更从过去的普通小狗、袖珍宠物狗扩展到各类“猎犬”“狼犬”“藏獒”等大型犬、烈性犬。半月谈记者在一家名为“猛犬俱乐部”的网络论坛看到,该论坛拥有60余万名会员,比特犬、卡斯罗、斯塔福、罗威纳等30多种烈性犬都有专门的版面,供会员交流饲养心得和买卖犬只。

居民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伤人事件频发。今年5月,重庆一名4岁男童在马路上被宠物店的一只比特犬咬伤。比特犬是“世界十大猛犬”之一,是作为斗犬而繁殖培育出来的一种具有强大杀伤力的凶猛犬种。同样是在最近,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发生恶犬伤人事件,先后有8位市民被恶犬咬伤……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报告狂犬病发病516例,死亡502例,与艾滋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等并列死亡人数最多的传染病种。除了恶犬伤人,现实生活中宠物饲养不当还引发多种社会问题。

半月谈记者探访发现,虽然文明养犬已被倡导多年,但仍有市民外出遛狗不牵绳,任狗乱跑乱叫,其中不乏大型犬,禁止宠物进入的公园甚至是街道校区的路面,也经常可以见到狗的粪便、尿迹。

“养狗的住户也要多考虑考虑我们这些怕狗人的感受,经常一进小区电梯就碰着四处蹦跶的狗,心里别提多害怕了。”家住重庆市两江新区的市民谭小姐说,“现在小区里养狗的人太多了,我家孩子才两岁多,因为恶犬伤人事件频发,我都不敢带孩子下楼散步了。”

  形同虚设,养狗法规遭遇“执行难”

恶犬频频伤人,谁来治?半月谈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近年来多地先后出台了养犬规定,试图对居民养狗加强管理。

2003年出台并实施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在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等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居民应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并给自己的爱犬注射狂犬疫苗。

还有一些城市对市民养狗做出更详细的规定,明确养狗人的责任。哈尔滨市2013年发布通告要求,居民养犬每户限养一只,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凡肩高超过55厘米、体长超过75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均在禁养范围内。江苏省苏州市今年公布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市民外出遛犬,牵引带必须在2米以内;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有相邻3户以上投诉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犬只发生伤人情形2次以上或者一次伤害2人以上的,公安机关将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养犬人5年内不得申请办理养犬。

由于养狗管理工作量大、执法力量有限、养狗人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类似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管理部门普遍反映,“这些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执行的难度太大”。

“平时相安无事最好,如果出现了恶狗伤人事件,大家才把这项工作暂时抓一抓。”重庆市一位区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副所长告诉半月谈记者,养狗管理工作目前来说还是一笔糊涂账,“像全区有多少户居民养宠物、有多少宠物没有登记或者注射疫苗,准确的数字谁也说不清楚,要统计起来难度也大”。

这位副所长分析,养犬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性工作,养狗办法虽然规定公安部门、畜牧、卫生、市政、村委会(居委会)等在养犬管理上都负有责任,但各部门的监管责任界限还不够清晰,日常工作中也相互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难以形成合力,致使养犬规定形同虚设。

  狗患治理,长效机制待建立

“城市居民养狗之风日盛,反映了人们物质生活得到改善后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但养狗人的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还需要时间来相应提升。”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和静钧副教授认为,这为犬只伤人事件埋下了隐患。

和静钧说,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宠物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时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现实生活中这类恶性事件只占一定比例,更多的狗伤人事件还是以双方协商方式赔偿了事。在重庆发生的比特犬伤童事件中,狗主人承担了受伤男童的医疗救治费用,同时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罚款500元。“这种处理方法,只能实现对被伤害者的权利救济,从公共层面来看,难以真正起到维护公共安全的作用,不能防范下一起伤害事件的发生。”

治理狗患,需要加强管理,也需要健全相关配套服务。重庆市大渡口区市民赵兹瞧建议,在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同时,管理部门还应加强服务意识,如主动上门入户了解居民宠物饲养情况、为宠物办证登记提供便利、提醒养狗人定期打疫苗等。

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住房的拆迁以及居民居住地的迁移,部分犬只被遗弃,流浪犬增多。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设立流浪狗收容中心,但由于运营成本很高,耗资不菲。对此,受访专家和兽医建议,应完善制度设计,加大对流浪狗的收容、治理力度。对一些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的“恶狗”“疯狗”“毒狗”等,管理部门必须事先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烈犬伤人的事件发生,构建治理狗患的长效机制。(半月谈记者 柯高阳)

关键词:犬只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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