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初,林某添加了一个自称叫“蔡某曼”的陌生女子为微信好友,并以男女朋友关系网恋。2018年1月13日至2月1日期间,“蔡某曼”多次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因对方长期在朋友圈和聊天中的苦心经营,受害人对此深信不疑,分别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等方式给“蔡某曼”汇钱。当对方再次以不同理由向其索钱时,林某才意识到被骗,遂报案。而此时,他总共已给对方转账87697.98元。
网络交友有风险,谈情说爱需谨慎
针对类似案件,警方提醒大家,网络交友时,请多留个心眼。
一是不要轻易给出能确定身份的信息,包括家庭地址、学校名称、家庭电话、密码、父母身份、家庭经济状况等。二是不要单独与网上认识的朋友会面。如果认为非常有必要会面,要到公共场所,并且要有朋友陪同。三是记住你在网上读到的信息有可能不是真的。例如,一个网上和你交往的18岁女孩,可能是一个40岁的男性。四是单独在家时,不要允许网上认识的朋友来访。五是若与对方刚认识不久就多次借钱的,需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网络交友有风险,谈情说爱需谨慎。
今天起,微信执行新的朋友圈《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对朋友圈分享内容分享规范进一步升级。识别码、口令类信息被禁止传播,此前使用口令码进行分享的淘宝受到影响,改为保存带有二维码的图片进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