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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我爸是我爸”事件调查:并非“奇葩”意在确权

2018-05-31 07:26:0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当时钱某来公证处的时候,工作人员向其出具了一份手写证明模板,因为在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中没有能直接证明他与被继承人在法律上具有亲属关系,而在继承公证中这点是必须确认的。”当记者问及这则新闻时,陈静解释道。

《法制日报》记者电话连线当事人钱某了解到,当时钱某先去了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窗口。询问后,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要公证,他就前往了淮安市淮安公证处。

据钱某介绍,当时他提供了包括本人及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父母的结婚证等材料。“当时是要我提供我父母有几个子女的证明材料,我就跑居委会、派出所,但都不能开。”钱某说。

“这种证明为什么公证需要,现在不是倡导让老百姓少跑腿吗?所幸现在事情已经圆满解决,对公证处的后续服务我也很满意。”虽然事情办理颇费周折,但钱某在电话里对陈静的服务态度多有称赞。

  “奇葩证明”意在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要审查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提供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提供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而2009年10月22日中国公证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中提到,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时,要提交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指导意见》第五条还规定,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重点审查当事人身份是否属实;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有无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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