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海南一乡党委副书记当扶贫资金“搬运工” 称业务不熟

2018-05-16 10:16:05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扶贫工作无小事,扶贫资金必须把好关,业务不熟可不是你当扶贫资金‘搬运工’的理由。”调查人员一席话,让陈诚惭愧地低下了头。

调查人员经过调取原始凭证、实地走访、询问相关人员,很快查清了违纪事实。

经查,黎母山镇大保村委会、腰子村委会、尚总湾村委会等12个涉农工程项目陆续竣工验收,施工方分别编制12个项目的工程结算书。为追求利润,施工方将结算书中的“计划利润”“税金”项目按照10%、5.89%比例计提费用,比标准分别高出了2%和2.477%;在从未给工人缴纳社会保障费和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情况下,结算书中计提了社会保障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

当这份含有“水分”的结算书报给陈诚时,他不仅没有进行审核,甚至没有认真看过一遍,就直接让施工方将结算书送给镇规划所再上报给镇长。

本是项目的责任人,却当“二传手”,因为陈诚未审核把关工程结算书,致使黎母山镇政府多次超额支付工程款共计30.56万元。2017年11月,陈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超额支付的工程款已全部追缴。

“因为业务不熟,就产生了‘把工作转给下属、依靠领导把关’的思想,最终导致涉农资金损失,我感到非常内疚、懊悔、自责,我愿意接受处分。”陈诚在检讨书中反省道。

查处违纪行为不是最终目的,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所在。2017年7月,琼中县纪委针对乡镇普遍存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不熟悉业务、招投标活动不规范等问题,按照《琼中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120名乡镇领导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切实防范项目申报、审核审批、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程建设重要环节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王莹莹)

关键词:扶贫资金海南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