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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乘客安全是网约车底线

2018-05-16 07:01:0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不过,依据2016年7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同年12月21日发布的《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顺风车应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进行选择乘坐,并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燃料费和通行费)或免费互助。

“顺风车、合乘车是体现共享精神和提高交通工具利用效率的一种出行方式,驾乘双方实际上构成了一种互助关系,并不构成交通运输合同关系。”交通运输专家徐康明认为,判断是否属于“顺风车”的重要条件是合乘提供者是否以自我出行为前提。监管部门也应在明确相关概念界定的前提下,对合乘车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并设计合理的机制对不符合合乘性质的车辆予以甄别。

顺风车价格能否超出用车成本?

“我单位比较远,每天出门早,基本上是每天上班拉一单,下班再拉一单,而且平台对每天的接单次数也没有限制。”一位有多年顺风车使用经验的车主告诉记者,如果再算上平台给予的奖励,跑顺风车还是有得赚的。

他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从位于西四环某地到西单,路程在12公里左右,而乘客支付了25元费用,扣除掉与自己原始起终点的距离差值,以及燃油消耗的成本,这一单他可以净赚近10元。

记者注意到,根据2016年发布的《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合乘行为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而合乘双方可以合理分摊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气、电费用和道路通行费用,但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

同时,《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收费明显高于合乘计费标准、提供合乘服务超过规定次数、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由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交通专家徐康明认为,拼车、顺风车是以实现社会公益价值为主,但允许有合理的成本分摊。然而,当前一些平台公司推出的拼车服务事实上明显区别于互助性合乘,已超出公益性合乘出行范畴变成了盈利性客运运营。(记者 裴剑飞 实习生 李洁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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