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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获资助的科研机构80%的资金应用于实施科研项目

重庆:获资助的科研机构80%的资金应用于实施科研项目
2018-05-09 11:06:32 央广网

央广网重庆5月9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科委今天通报,重庆市出台《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所有获得资助的科研机构将不低于80%的资金用于组织实施科研项目。

《科研机构绩效激励引导专项实施细则》注重分类引导,分别以研发投入激励资金和市场服务激励资金激励科研机构提高研发投入强度和加强市场服务;研发投入激励资金进行增量与总量叠加,最高不超过300万,市场服务激励资金原则上不低于30万,最高不超过300万。

《细则》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所有获得资助的科研机构将不低于80%的资金用于组织实施科研项目,科研项目选题方向应有助于青年科研人员培养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细则》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市级科研机构组织实施专项项目统一入库,并从中择优遴选10万元以上项目下达引导专项项目计划,同时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引导专项使用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市场服务激励资金是否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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