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雪嵘说,法律的适用范围不能局限于事件的收尾和定性,还要将那些自媒体平台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以法律成方圆,还舆论以清朗”。
同时,可考虑将自然人网络诚信纳入公民征信体系,加强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之联动,让那些网络失信、中伤、造谣者,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制、寸步难行。
在当下全民记者时代,尤其是在自媒体蓬勃发展态势下,如何有节制、更客观地传递信息、表达观点,考验从业者的媒体素养。
“尽快论证出台自媒体行业刚性规范和准则,推动自媒体以客观、理性的职业伦理,涵养社会法治精神,净化网络生态环境。”李河军建议。
(记者:刘巍巍 陈宇轩 刊于《半月谈》2018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