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
案件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但中小城市、城乡结合地区、农村地区案件也在逐渐增多,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
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
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
此外,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现象明显,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公安机关提醒:警惕这些“理财”项目!
公安部有关人士介绍称,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发案数呈现高位运行态势。重特大案件多发,2017年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且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天上不会掉馅饼,
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
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
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