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他因非法集资433亿被判无期:曾想自杀 29岁已挣1亿

2018-06-06 10:18:16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2018年5月25日,超越集团外景。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摄

原标题:河南安阳433亿非法集资案一审 超越集团实控人杨清河被判无期

时间跨度达23年;涉51354名集资群众;一审宣判后,杨清河表示上诉

5月22日,河南省原人大代表、超越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清河,站上被告席。他被控三项罪名——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诈骗罪。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2年1月至2015年11月,杨清河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先后以其控制的77家公司为平台,以投资房地产、原煤预订等形式,面向安阳市及周边地区非法集资,涉案金额高达433亿余元。


超越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清河。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清河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月28日,新京报记者从杨清河的辩护律师蔺文财处获悉,一审宣判后,杨清河表示上诉。“混淆企业法人主体与企业家个人主体概念,并借用企业法人与群众之间借款合同关系,推定杨清河犯罪。杨清河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一个曾经想自杀的穷小子,在29岁时创造1亿财富,却在人生50岁时跌落。随他一起浮沉的,还有51354名集资群众。


超越集团荣誉室。新京报记者 赵凯迪 摄

1234...10全文 10 下一页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