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当前我国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事件时有发生,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地区、部分种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仍不能满足处置需求。三是异地倾倒违法行为隐蔽,部门监管难度大,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和责任追究困难。四是异地倾倒涉及不同地域、跨多个部门,查办工作有一定难度。
生态环境部将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以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为重点区域,排查沿江沿岸固体废物,严格追究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和所在地政府责任,督促建立健全废物处置机制,切实消除环境隐患。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市、县政府限期解决,并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督察问责。
在解决这一问题的制度建设方面,生态环境部将加强源头防范,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平台,要求企业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同时,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震慑环境违法企业。确立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法律制度,将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刘友宾说,此外还要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协调机制,指导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明确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一律纳入排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