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执法巡查去年超二十三万次
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违法案件立案九十起
近日,国家文物局通报了2017年度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及文物执法机构开展文物执法巡查232103次,发现各类违法行为679起,其中按简易程序处理522起,按一般程序立案查处157起。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违法案件立案90起,实施行政处罚32起,责令改正70起,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6起,纪检监察机关实施责任追究8起。
全国“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全年共接各类举报3333项。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共309194次,检查文物单位数量437333处,发现各类安全隐患60397项,督促整改48486项,整改率80.28%。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查44626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3666项,立纠立改3232项,整改率88.16%;对核定为一级风险单位的文物收藏单位检查2155次,发现安全隐患262项,整改完毕238项,整改率90.84%。
2017年国家文物局加大执法力度,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开展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深入推进法人违法专项整治,全面完成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着力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创新文物执法监管督察手段,推进文物平安工程,持续强化部门协作。
通报指出,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未将文物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监管与执法力量仍显不足,省级文物部门一半未设专门文物安全监管处室,市县级设置专管机构的不足5%;法人违法行为、安全案件事故依然多发高发,“管理单位隐瞒不报、主管部门毫不知情”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文物行政执法区域发展不平衡,甚至个别地区无人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记者史一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