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政策红利,自然对各方都有着强烈的吸引力。但是无论是为招商引资而热心服务“独角兽”的地方政府,还是主动向“独角兽”队伍靠拢的企业,抑或是急于变现的投资机构,如果把资源仅仅耗费在概念上,则与发展实体经济的政策初衷相去甚远,必然得不偿失。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重处理好试点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严把创新企业上市的筛选关。
从这个角度再看《若干意见》,规定试点对象既要身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又要满足市值、营收等门槛,还要经过科技创新产业化咨询委员会的评估,正体现了既大胆创新又小心谨慎的改革精神,把防控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参与各方唯有完善政策指引、强化中介责任、规范大股东行为、加强投资者教育,齐心协力才能让优质创新企业上市之路更加通畅,形成新兴行业和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深化改革,向来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勇气,也要有修堤筑坝的严深细实。推动创新企业境内上市是件好事,好事要想办好,就要防范过度炒作的风险,让市场多一份行稳致远的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