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4月4日电(记者马剑)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4日下发《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4月4日起,杭州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申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应采取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开展销售工作。
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制定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方案,一次性公开销售当期准售房源。意向客户登记数量超过准售房源数量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联系公证机构,采取公证摇号方式产生选房家庭和选房顺序号,并按序售房。
杭州版摇号政策充分保障了刚需购房者的权益。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应对“无房家庭”给予倾斜。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专供“无房家庭”购买,具体比例由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通知对“无房家庭”进行了详细界定,是指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在临安区商品住房项目办理意向登记,购房家庭需同时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及临安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才能认定为“无房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