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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虎”童名谦被建议减刑半年 曾涉“衡阳贿选案”

2018-04-01 20:42:14  封面新闻    参与评论()人

据媒体报道,在法庭上,童名谦没有为自己聘请辩护律师,法院提出为其指定辩护律师,童名谦也表示不需要,其后来在庭审中进行了自辩。

封面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到了童名谦的一审判决书,童辩称,其在听到有关人员反映贿选情况后,主动做了十四项工作,包括: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召开四次会议强调选举纪律、起草并发布致市人大代表要求严守换届纪律的公开信等。其同时提出,衡阳市发生大面积贿选也有客观、历史、环境等方面原因。

记者注意到,根据该判决书,童名谦刑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示,刑罚执行机关秦城监狱以童名谦获得二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公示期限为五日,至4月2日止。

如果减刑成功,童名谦的刑期将至2018年6月31日止。这意味着,还有三个月,童名谦即可从秦城监狱刑满释放。

封面新闻记者梳理十八大以来已判决的落马官员刑期时注意到,童名谦也将成为十八大以后首个刑满出狱的落马省部级官员。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关键词:湖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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