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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工人待遇将获得全面提升

2018-03-27 07:51:0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受优待

据介绍,《意见》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高技能领军人才,进一步完善了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特别是突出工资激励和技能提升,强化评价使用激励,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

《意见》提出,以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为重点支持对象,全面加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提高其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水平。

汤涛介绍,这里所指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各省(区、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技术工人是产业工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可或缺的宝贵人才资源。”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阎京华表示,《意见》注重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政治待遇。包括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鼓励各方面力量以多种方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进行特殊奖励,鼓励企业吸纳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经营管理决策等。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经济待遇。

与此同时,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社会待遇也将获得相应提高。包括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购(租)住房、安家补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实施积分落户城市重点考虑高技能领军人才落户需求并放宽落户条件限制,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困难的企业保障高技能领军人才稳定就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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