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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公务员政务失信将被限制评优

2018-03-16 05:51:0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1 政府采购为政务诚信建设重点领域

《实施意见》指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地方政府债务、安全生产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将加强。

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过程中,建立政府方失信违约记录。明确政府方责任人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各个环节中要履行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分别纳入相关政府及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

加强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中相关人员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行为,相关信息纳入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价、职务任免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环保领域方面,将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

另外,招投标领域将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招标代理机构、施工企业、设备供应商等相关企业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等。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招投标单位,将依法列入“黑名单”,并通过“信用山西”网站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实施联合惩戒。

2 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探索构建政务诚信建设监督机制。

《实施意见》指出,上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对下级人民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的结果,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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