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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桂荣委员:完善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国桂荣委员:完善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8-03-07 00:26:14 中国青年网

全国政协委员国桂荣。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7日电(人民政协报记者 照宁)近两年,我国各地在推进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登记备案过程,发现部分参保人员存在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情况。有些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居住地参加职工医保;有些是已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投靠子女迁居落户后又参加新户籍地的城乡居民医保。虽然人社部2009年已发文禁止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医保待遇,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全国信息共享,重复参保屡见不鲜。执行这一政策将加剧重复参保情况,影响医保基金安全。

  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直实行以户籍为参保条件。2015年《居住证暂行条例》将居住证也作为参保依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有多个地市发现异地就医骗保案,骗保人员在多地挂靠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伪造假发票或同一发票复制后多地报销,骗取医保基金。”全国政协委员国桂荣在调研中发现,推行居住证参保可能造成重复参保、财政重复支出、诱发医疗移民潮、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压力等一系列问题。

  今年两会上,国桂荣呼吁应加快建立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平台,推动医保参保信息全国共享;由国家出台清理重复参保的相关政策,规范参保资格和原则,清理整治重复参保现象;在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之前,稳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参保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居住证参保的时间及条件;加强医保监管,实现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诊疗过程和用药原始数据完整,及时发现不合理医疗行为及骗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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