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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主任:绝不能因建房再给搬迁群众增加额外负担

发改委主任:绝不能因建房再给搬迁群众增加额外负担
2018-03-06 14:21:01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6日电 今天上午10时,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张勇、副主任宁吉喆就“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和央视新闻移动网记者:我比较关注的是易地扶贫搬迁的问题。我们在采访中确实发现有一些地方的群众不愿意搬或者是搬不起,甚至是搬出去又搬回来的现象。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下一步还要搬多少人?另外,如何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谢谢您。

  何立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组织实施方式,我们主要采取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中央统筹”第一条是统筹政策供给,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明确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力求聚集政策合力,通过搬迁来实现这批群众的脱贫。中央层面的第二个统筹是统筹资金安排。有关部门共筹集了将近6000亿元的资金,人均筹资标准差不多有6万元,其中,有约1000亿元是国家发改委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亿是专项建设基金,由中央财政对发债贴息90%;1000亿元是中央财政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还有国开行、农发行共同承担的约3500亿元中长期贷款,中央财政对贷款贴息90%。中央层面的第三个统筹是强化监督检查。一些地方在执行国家政策时确实存在走偏的问题,比如说扩大住房建设面积,增加群众自筹负担。这批搬迁群众本来就是生活最贫困的,我们要帮助他们脱贫,在政策执行方面就要严格地督促地方落实,绝不能因为建房子再给他们增加额外的债务负担,否则就违背初衷了。省负总责就是建立省级投融资主体,统一承接相关资金,建立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各相关市县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要督促市县抓好落实。市县抓落实就要做好搬迁群众组织动员工作,要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保每一户要搬迁的对象都能够精准、能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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