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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机关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

全国政法机关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
2018-03-01 03:18:14 新华社

聚焦重点、精准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针对黑恶势力控制农村市场、插手旧村改造项目、操纵破坏农村选举等突出问题,各地政法机关聚焦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依法侦办、起诉、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

2月5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并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判处上诉人欧阳文明有期徒刑十五年。

2月10日上午,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等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16项罪名案件,依法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9名被告人中,5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为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各地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对已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梳理,科学预判后续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情况,预先配齐办案力量,为后续进入检察机关快批捕快诉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司法部要求依法从严掌握黑恶势力犯罪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全国律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指导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工作。各地司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注重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以整治治安乱象促“扫黑除恶”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各类治安“乱点”“乱象”,将“扫黑除恶”与“治乱”同步推进,为扫黑除恶提供了线索、赢得了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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