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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领导确保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1个月以上

2018-02-12 04:25:5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部门收到国务院工作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接到省委、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重要事项,作出重大决定、启动重大项目、发生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各部门代表省政府向省委、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政协汇报或通报的议题或事项,应先行报告省政府,并按照省政府研究议定的内容进行汇报或通报。省政府未形成决定的,或者尚有争议的内容,必须请示省政府领导,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汇报或通报。市(州)、县(市、区)政府研究事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作出政府机关搬迁、政府机构职能调整等重大决定前,应按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省长出差(参加中央或全国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分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告。副省长、秘书长出差、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应事先向省长请假,由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省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须提前3天经省政府办公厅向省政府领导报告。

严明生活纪律。坚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制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反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不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及其新变种、新表现,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三严三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工作人员培训体系,既开设常规班次服务少量脱产学习,又开设夜间、星期天班次服务大量在岗学习,确保学有所上、知有所新、才有所长。

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省政府领导一般每周二至周四可安排到基层调研。确保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1个月以上,每年每人确定1至2个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精简规范各类公务活动,省政府领导所有公务活动均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严格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控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原题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2月6日起开始施行 省政府领导确保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1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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