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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领导确保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1个月以上

2018-02-12 04:25:54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省政府党组会议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情况须及时向省委书面报告。

省政府常务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组成,由省长或省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召集和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主要讨论决定省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主要议题是:传达和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重要指示和决定;传达和贯彻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部署省政府重点工作,研究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讨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讨论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研究分析全省经济社会形势和重大民生问题;决定以省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事宜;省政府领导提议讨论和通报的其他重大问题。

省政府常务会议实行例会制,一般每月第一个星期、第三个星期星期一下午召开,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参事,省行政学院相关领导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负责人列席会议。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省长提出,或由分管副省长、秘书长协调审核后提出,报省长确定。常务会议方案一经省长审定不再临时增加议题。省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一般由省政府秘书长签发或核报省长签发。

省政府专题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召集和主持;副秘书长可以受省政府领导委托,召集和主持省政府专题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主要议题是:研究决定拟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确定的事项;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研究拟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推进省政府重点工作或涉及省政府多部门工作需要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省政府领导提交会议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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