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与郭凯瑞从单位辞职另谋出路的张晶则更倒霉。在新单位,张晶被“绩效”二字“戏弄了”。
张晶告诉记者,在应聘时,她与单位口头约定年薪为15万元。薪酬谈妥后,张晶从原单位辞职。到了新单位后签订劳动合同时,她发现,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将薪酬约定在每月3000元。因为已经从原单位辞职,张晶只好硬着头皮签了这份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向张晶的邮箱发了一封标题为“定薪数据”的邮件,其中关于薪酬的描述是,“建议薪酬11.3万元,月度固定工资4238元,月度浮动工资3767元,月度提取年终奖1413元”。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又通过所谓的“绩效考核办法”扣减月度浮动工资,导致张晶每月到手的薪酬大幅缩水。
面对如此困境,张晶在无奈之下只能向律师求助,但得到的答复并不尽如人意。律师回复说,“虽然事先口头约定了薪酬,但是约定形式既不正式,约定内容也不全面。比如,口头约定中不包括劳动内容、支付方式、管理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所以基本约定的15万元等于没有约定。最后肯定是以书面劳动合同为准”。
“按照律师的说法,如果对方的书面合同天衣无缝,日常管理天衣无缝,劳动者维权基本无胜算。”张晶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单位,绩效工资的比例甚至达到工资总额的一半。
“我们公司职能部门的绩效工资和基本工资各占一半,平时不会扣绩效工资。不过,如果1个月请假3天以上就会扣除绩效工资。”在一家设计公司工作的刘畅对记者说,不仅如此,他还经历过以扣发“绩效”为名逼迫员工离职的情况。
“我是一名UI设计,入职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是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绩效奖金5000元。原部门领导调走后,部门重组空降领导要用自己的人,于是找各种理由扣我的绩效奖金,想用这种办法逼我辞职。因为对设计的评价是很主观的,即便你认为做得很好,但领导偏偏认为达不到要求。另外,公司也不允许我请假让我去面试新的公司。”刘畅回忆说,最后,为了保全所谓的绩效工资,他只能选择屈服。
原标题:男子被开妇科化验单,医院:向家属道歉,扣医生千元工资截屏图5月20日,澎湃新闻从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医院获悉,2019年5月18日微信中网传抚宁区人民医院化验申请单中“病史及特征”信息错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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