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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可卖招标价10元——透视医用耗材背后的腐败新花样(3)

1元可卖招标价10元——透视医用耗材背后的腐败新花样(3)
2017-12-01 14:25:57 中国青年网

不管有无指征都必须做检查?

江西某二甲医院从2015年起委托市场机构,每月对医院的CT室和核磁共振室进行核查,在最初期发现检查阳性率只有40%。“也就是说10个患者做CT,只有4个真正查出了问题。有些科室不论患者有没有指征都会要求去做一个。”这家市场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CT检查在医保目录内属于丙类,患者首先要自付15%,在这一前提下再进行报销,患者每次最后要掏300多元。

而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检查背后还存在耗材“回扣”激励。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7月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当地一家医院CT磁共振室副主任屠某某和6家医疗器械公司口头约定,CT室使用上述供货公司的医疗设备或药品,上述各公司均给予CT室一定数量的回扣。从2009年担任CT磁共振室副主任到案发,屠某某代表CT室收受供货公司回扣款共计130.48万元。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告诉记者,取消药品加成,严控药占比,公立医院改革使得药品领域的腐败得到一定遏制,但医院科学的运行补偿机制、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尚未建立,要谨防“摁下葫芦起了瓢”,“以药养医”变成“以检查、耗材养医”。

2017年5月,国务院对《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作出修改,其中增加条款: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当对大型医用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违规使用以及与大型设备相关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情形,应当立即纠正,依法予以处理。

傅鸿鹏建议,仿照药品监管相关制度设计,开展高值医务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同时,针对设备、耗材使用环节设置相关技术指标,尽可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医疗检查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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