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两站一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和研发机构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在河东区注册纳税企业,经河东区审核确认后,给予30万元经费资助。对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在河东区注册纳税企业,经河东区审核确认后,给予30万元经费资助;对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河东区注册纳税企业,经河东区审核确认后,给予10万元经费资助。
全面优化服务环境。依托区人才服务中心,整合关系接转、落户、社保等服务事项,实现人才引进审批服务一站式限时办结。着力引进具有竞争力、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视情况给予5-30万元场地补贴。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配建或配租20套左右的公共租赁住房,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周转性居住用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随调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优先安排就业,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推荐岗位。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入学、优先安置原则,由区教育局提供区内公办优质教育资源。
增加人才工作投入。健全完善人才工作投入增长机制,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0.5%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