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柔性引进人才力度。柔性引进一批具有较强理论和技术水平,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博士、博士后来河东区机关、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在本市高校就读或任教的博士、博士后,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在外地高校就读或任教的博士、博士后,安排住宿的给予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未安排住宿的给予每月4000元租房和生活补贴。与在河东依法注册并纳税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参与企业重点课题研究,帮助企业进行重大技术转化的博士、博士后,每月给予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间一般为一年。建立河东区人民政府特聘顾问制度,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作为河东区人民政府特聘顾问,定期为河东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并开展专题讲座,给予特聘顾问每人1-3万元聘请费和一定的讲课咨询费。支持鼓励各单位借助外脑开展课题项目研究,并视情况给予1-3万元经费资助。
鼓励社会各界推荐高层次人才。凡由个人推荐的高层次人才与河东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正式协议的,经认定,每成功推荐一名奖励推荐人2000-5000元,成功推荐3名以上的,颁发“伯乐”荣誉证书。支持和鼓励人才中介机构等引进和举荐高层次人才,对成功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团队的,市财政给予2-20万元资金支持,区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资金奖励。
鼓励培养本土人才。对区内人才经培养新达到外引人才标准,且做出较大贡献的,享受外引人才同样政策待遇(安家费除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河东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着力造就一批敢担当、有作为、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加强重点领域“名师名医工作室”建设,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5-10万元经费资助。鼓励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各类重点竞赛活动给予1-5万元经费资助。对由本区推荐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各类人才称号和表彰的,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1-5万元资金奖励。
鼓励开展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对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各类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每三年选树一批专业技术突出贡献人才,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设立“河东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等奖项,奖励人才工作突出,并为河东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