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根据“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管理体制,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中西部22个省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
——建立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各部门出台200多个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各地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系列文件,很多“老大难”问题都有了针对性措施。
——建立脱贫攻坚投入体系。财政扶贫资金大幅增加,2013年至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2787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2.7%;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投入1825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6.9%。
——建立脱贫攻坚动员体系。确定10月17日为我国的扶贫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力度,实施“携手奔小康”行动。加大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军队和武警部队帮扶、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众团体帮扶力度。
——建立脱贫攻坚监督体系。中央巡视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内容。国务院扶贫办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把各方面的监督结果运用到考核评估和督查巡查中。
——建立脱贫攻坚考核体系。中央出台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对2015年工作成效试考核基础上,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工作成效正式考核。
采取超常规举措,攻克“贫中之贫”
“深度贫困是当前脱贫攻坚短板中的短板,将采取超常规举措攻克深度贫困。”刘永富说。
现在中央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有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三区三州”,这些地区致贫原因复杂,贫困程度很深。在未来4年时间里,完成这些地区的脱贫任务十分艰巨。
针对这些“贫中之贫”,在剩下的4年时间里,国务院扶贫办具体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中央统筹,重点支持“三区三州”。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等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各省区市统筹整合资源,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二是落实部门责任,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和解决深度贫困问题。主要解决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兜底保障、饮水安全、住房安全等问题,并加大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基础设施、土地政策等力度。三是省负总责,解决区域内深度贫困问题。包括落实脱贫攻坚责任、确定本省深度贫困地区、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加强驻村帮扶工作、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