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拉萨10月13日消息(记者罗布次仁) 美丽西藏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及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全局和西藏长远发展的头等大事,多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秉承环境优先,发展并重的举措,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尽心竭力保护好雪域高原的生态环境。
为了有效保护西藏生态环境安全,近年来国家审议通过《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从资金投入到项目建设对西藏给予了大力支持。截止到目前,累计落实资金95.2亿元,着力实施了退牧还草、湿地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等3大类10项重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尤其是,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大力实施,使西藏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改善。据了解,目前西藏林地面积达1798万多公顷,比2011年增加14万公顷;森林面积1491万公顷,比2011年增加19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83亿立方米,增加2047万立方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双增的同时西藏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逐渐呈现出减少趋势。与2011年相比,西藏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36万公顷,沙化土地面积减少了3.50万公顷。
面对高原脆弱的生态环境,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底线红线高压线。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严禁“三高”项目进入西藏。与此同时从2014年开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对74个县(区)级政府进行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领导干部使用等挂钩。通过环保考核措施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地方政府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环境问题的解决、生态创建和环境综合整治以及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张天华介绍,西藏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处,总面积41.226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居全国首位;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4个、森林公园9个、湿地公园18个、地质公园3个。张天华表示,西藏自治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绝大部分区域处于原生状态。江河、湖泊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总体保持在95%以上。
“中科院发布的《西藏高原环境变化科学评估》报告显示,西藏人类活动对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的扰动以及对环境变化的影响总体是有限的,其污染物环境背景值明显低于人类活动密集区,与北极相当,仍为全球最洁净的地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