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有了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经过4年多努力,300多项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文化领域的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基本确立,标准化均等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
“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在党中央周密部署下,文化新政环环相扣,为破解文化领域的诸多发展难点“披荆斩棘”。
扶持国产电影的电影产业促进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开拓性文化立法项目相继通过,文化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文化立法部际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夯实法治基础。
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呼唤广大文艺工作者贴近生活,需要文化改革政策向基层倾斜——
“人民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一旦离开人民,文艺就会变成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魂的躯壳。”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激励着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脚步。
从黑龙江边防哨所到海南三沙群岛,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工地到地震洪水灾区板房……3年多来,10万多人次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开展采风创作、慰问演出、文化惠民活动。在为广大群众带去高品质精神食粮的同时,文艺工作者也收获着心灵的感动和创作的滋养。
贫困不拒绝文化,脱贫离不开文化,文化有助于脱贫。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集中力量完成“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持建设1万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将惠及2万多个行政村;中西部县级城市获得扶持建设2104家数字影院,我国从此实现所有县级城市数字放映场所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文化小康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推动文化繁荣兴盛,需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