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榜样模范典型的示范带动下,在相关制度的保障推动下,勤俭节约、孝老爱亲、诚信教育、公益行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旅游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蓬勃开展,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频共振,潜移默化地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润物无声地让核心价值观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
五年来,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路上,法安天下与德润人心同行并举——
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二字清晰呈现。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中,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和各行各业的规章规范中,推动完善见义勇为、诚信建设、慈善捐赠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
人们看到,作为民法典开篇之作的民法总则,成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鲜明写照。不久前“诞生”的国歌法,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开篇第一条。
人们看到,持之以恒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深入开展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运用法治手段惩戒“老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案、邱少云人格权纠纷案等,维护了公平正义、净化了社会风气、醇化了道德风尚。
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亿万中华儿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下,共同熔铸起实现中国梦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
不负时代,无愧人民——以改革创新激发活力,从传统文化汲取养分,推动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谱写崭新篇章
“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谆谆教诲、殷殷期待,为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指明了方向。
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离不开文化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离不开文化立法的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繁荣文艺发展、促进创作生产的高含金量政策密集出台,文化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为文化繁荣发展谋定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