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以强力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严防上热中温下冷
“发现问题195个,其中分类向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报问题13个,向被督导对象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反馈问题182个,下达整改意见144条,下发风险提示单29份……”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向首轮被督导地区部门单位开出问题清单。
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开列的问题清单中除向被督导对象下达整改意见外,还新增了向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被督导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专报这一项内容,表明了内蒙古以强力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坚定决心。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两个责任”第二督导组深入盟市督导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图为督导组工作人员在通辽市扎鲁特旗纪委查阅相关资料。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纪委供图)
良医善治,关键在对症下药。今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健全完善“两个责任”督导推进机制,制定实施关于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导机制的方案,以“两个责任”督导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纵向到底 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6月9日,“内蒙古纪委”微信公众号刊发一篇题为《本职工作丢一旁,越俎代庖去“数羊”?!》的评论文章,对在“两个责任”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个别基层纪检干部舍本逐末、荒疏主业,整天忙着到嘎查数羊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
时间回到5月23日,自治区纪委“两个责任”第三督导组在基层督导检查工作时,发现某苏木一名纪检干部丢弃监督执纪主业,忙着到嘎查数羊的事情。
随即,督导组对该地区纪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其纠正责任不明、任务不清、变形走样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这既是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更是对我们落实好‘两个责任’的一次有力推动。”该负责人表示。
开展“两个责任”督导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是破解落实“两个责任”上热中温下冷难题的一剂良方。自治区纪委针对“两个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逐层衰减的问题,建立“两个责任”督导推进机制,由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分别带队,将分片督导全区12个盟市、91个区直机关、16所区属高等院校、19家国有企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现场指导、实地督促、逐级加压,不断强化责任传导。
据悉,今年将安排三轮督导,覆盖全区12个盟市和至少三分之一的区直单位、高校、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围绕各地区部门单位“两个责任”核心内容清单列出的相关问题,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和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督导,深入了解被督导地区部门单位履行“两个责任”情况。
开列清单、靶向诊疗,也是此次督导的一大特点。督导工作开展前,各督导组与自治区纪委有关部门、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沟通,事先了解被督导地区部门单位履行“两个责任”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有的放矢。
压力层层传导到苏木乡镇这个末端,全区各级纪委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现从“瘦身”到“强身”的转变。今年1至8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4起,处理43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8人,同比分别增长310%、348%和274%。
横向到边 压力逐层传导不留死角
5月22日至23日,自治区纪委“两个责任”第一督导组对内蒙古电力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面对面”检查督导。
时隔不久,内蒙古电力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玉成就收到一份反馈意见书——“电力公司党委对‘两个责任’认识不足,存在把应该由党委承担的工作推给纪委的情况;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存在重经营、轻廉洁的思想;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未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请玉成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上述问题确实存在,作为党委书记,我应该时刻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并以此次督导反馈为契机,建章立制、立行立改、堵塞漏洞。”王玉成如是表态。
和王玉成一样,该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日成收到了一份落实监督责任方面的反馈意见书。
向被督导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反馈意见,只是内蒙古自治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一个环节。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各督导组认真梳理分析、分门别类,对交办线索处置不及时、“零立案”等问题分类向自治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向被督导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反馈;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问题及时限;下发风险提示单列出廉政风险点;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对被督导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督导发现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从严问责,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从实地督导到专报反馈、从约谈提醒到问责通报,形成了责任传导的完整链条。今年1至8月,自治区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53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
交叉到位 上下联动织密监督网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你自己是如何履行主体责任的?如何监督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
“巡察组反映,你们部门存在‘两个责任’压力传导逐层衰减的问题,原因是什么,你打算如何改变这种状况?”
2017年6月,通辽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海山带领督导组深入市直某部门检查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时,现场提问该部门党组书记。今年上半年,通辽市纪委已督导38个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全市31人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
通辽市的做法并非个例。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研究制定《关于机关纪委抓早抓小抓预防的指导意见》,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自治区地税局党组利用大数据防控税务干部廉洁风险,加强事前风险预警、事中实时防御、事后风险处置……
鄂尔多斯市列出“五类清单”,从领导班子、党组织一把手、班子成员三个维度,将“两个责任”细化为100项具体指标;巴彦淖尔市面对面约谈提醒、实打实解决派驻机构“弱监督、轻执纪、不问责、零立案”问题……
在自治区纪委的强力推动和示范带动下,压力层层传导,全区各级纪委积极跟进、迅速行动,从强化责任督导入手,创新举措、对症下药,形成了上下联动、交叉到位的监督网络,“两个责任”不断向基层传压。全区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行动以来,共发现问题3374件,立案1342件,处理1758人,党纪政纪处分1334人,移送司法机关135人,通报典型案例663件。
“通过开展‘两个责任’督导,有效传导了压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表示,“下一步,自治区纪委将把‘两个责任’督导作为一项特色工作,制度固化、长期坚持,真正通过督导破解‘监督难’这个根本性问题。”(本报记者 郝朝暾 付金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