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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大变化 江西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问答

2017-09-07 19:36:46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人民网南昌9月7日电(吴菁)7日上午,本网从江西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9月9日零时开始,南昌、吉安、省直医院启动以“取消药品加成”为标志的公益医院综合改革。9月底,江西省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将全部取消,破除“以药补医”的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新机制,今后老百姓看病买药将更加实惠方便。

记者:参与改革的医院有哪些?

答:政府(含政府组成部门)和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国有独资企业所属医院以及驻赣军队医院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已经改制或被社会资本托管的公立医院、已参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暂不纳入公立医院综合范围。

记者:南昌地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名单有哪些?

答:在昌省直医院(17所):江西省人民医院、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儿童医院、江西省胸科医院、江西省惠民医院(省直属门诊部)、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江西职业病医院)、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江西中医结合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解放军第九四医院、江西省武警总队医院。

南昌市直医院(9所):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中西结合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江西省精神病院、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南昌市精神病院、南昌市按摩医院。

区属医院(2所):南昌市第四医院、南昌市第十医院。

记者:此次改革让群众感受到的最大变化是什么?

答:归纳起来就是“三降一升”,药品价格、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费用下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有所上升,患者总体就医负担不会增加。

记者:门诊诊察费做了哪些调整?医保如何报销?

答:挂号费(1元/次)并入门诊诊察费,原挂号费说明中的初诊建病历、病历手册、计算机预约挂号费并入门诊诊察费。同时,按照“保基本”的原则,调增的门诊诊察费以普通门诊新增价格为报销定额,纳入医保报销。南昌市及已开通异地结算设区市的患者,可持医保卡前往窗口挂号,按原有流程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其他患者,按照其参保地政策执行。

为方便单纯取药及慢性病定期检查等不需要另外提供新诊疗方案的患者就医,医院积极设立便民门诊,便民门诊统一为3元/次,由个人支付。

记者: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后,老百姓在医保报销流程上会不会有变化?

答:此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南昌市及已开通异地结算的设区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就医报销流程不会发生变化。其他患者,报销流程按照其参保地政策执行。

记者:在保障贫困患者看病就医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对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儿童重度耳聋、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10种大病实行免费救治。

为贫困人口建立“四条保障线”,实施“两免四提制度”:即免个人参保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免县级、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由大病保险按照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的标准进行支付);提高15种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提高门诊慢病报销待遇,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一站式”结算制度,实施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强化健康扶贫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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