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八室问题线索管理员在对问题线索进行逐件编号登记。
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并经室领导签批后,八室按照全程留痕的标准进行规范化处置。处置意见均需经处、室两级线索处置会议、3人以上集体研究决定,处置过程形成会议记录。
“所有问题线索都要处置,每件问题线索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要通过线索处置会议集体研究。而且在会上,我们实行 领导末位表态制度 ,防止大家跟风发表意见。”八室有关负责人说。
从承办人到室主任,八室每一级都对线索处置工作提出意见并签名,承担相应责任;对不一致的意见如实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擅自、随意处理问题线索的行为。
把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
函询没说清楚的转为谈话,一次谈话不到位的再次谈话
按照《工作规则》规定,线索处置方式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经过集体研究提出处置意见报批后,八室及时组织实施,以第一种形态为抓手抓早抓小、强化监督,做深做细谈话函询工作。
“对于那些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线索,我们通常采用谈话函询的方式进行解决,促使干部把问题说清楚。”八室同志说。
中央纪委八室工作人员在工作。
谈话函询结果则要加强研判、严格把关,对谈话函询后存疑的,八室不搞“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而是认真开展进一步研判核查。“例如,我们对一位中管干部就反映其家人持有绿卡问题进行了函询,但这位中管干部的书面说明却顾左右而言他,为此我们通过电话严肃要求其针对具体问题正面作出说明;还有一位中管干部的书面说明与我们掌握的事实有明显出入,在函询后,我们又与他进行了复核谈话,最终促使他交代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说明情况等问题。”八室同志介绍。
“谈话函询是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有些函询没有说清楚的,我们会转为谈话;一次谈话不到位的,我们会进行再次谈话。”八室有关负责人说。
“中央的处分决定是对自己的关怀和厚爱,今后一定会深刻汲取教训,百倍珍惜组织上给的机会。”这是八室联系地区一名中管干部在年底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对于经谈话函询了结了的领导干部,经委部主要领导批准,八室会请省(区)党委书记与其谈话,向其反馈了结情况,帮助干部放下包袱,更好地投入工作。同时也要求其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谈思想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