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智新表示,在实际参与交通过程中,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使用者还是机动车驾驶员,很多用路人对进入汽车社会后的路权意识和安全意识是模糊的,甚至是缺失的。由此引发的结果是不知道伸张自身合理的路权,或是滥用路权。
⒊合理整合分配路权
针对因路权混乱而产生的道路拥堵,很多城市近年来均推出了相应的解堵方案。例如,北京、济南、杭州、大连、广州、上海等城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均将建设轨道交通放在了“治堵”首位。
不过,在重庆交通大学公共交通学者王健看来,这些解堵方案并未找到拥堵问题的关键症结。“开轿车的人大多数不会去挤地铁。”王健认为,治堵方案必须同时遵循经济可行、社会公平及环保这3个可持续发展的标准才行。
由于道路资源有限,路权究竟给谁用是核心问题。投建快速通行公交专用车道,扩大公交车路权,显然符合王健主张的这3个标准。根据测算,一辆载有30至80人的公交车只占用 30平方米道路。而最多载客20人的4辆小轿车则占据了40平方米道路。
在这个过程中,更新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理念、纠正错误设置同样重要。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些城市地下通道、过街天桥、慢行系统等设置不合理与缺位现象普遍存在,严重侵犯行人路权和生命权。这启示城市规划制定者,在开展城市规划设计时要尊重实际,同时保持前瞻性。既然道路设施是所有用路人的共用资源,那么就应当平衡好各方利益,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实现绝大多数用路人的合理路权。
可喜的是,各地的慢行系统规划已经陆续出台。例如,北京市今年将在天安门地区和雍和宫区域建设畅通慢行系统。深圳市将对福田中心区18条步道开展慢行交通稳静化设计。重庆渝中区提出“2横12纵1环”的步道建设规划。
当然,最重要的是提高用路人的路权意识和文明意识。如今,在杭州,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已经成为大多数司机的习惯了。从2008年开始,在杭州主城区1.3万名公交司机的文明示范下,出租车和私家车的礼让日渐蔚然成风。
可见,榜样的力量是强大的。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用路人正确理解、模范性地遵守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地方性的交通法规。对于用路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则应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其中,既要严格规范车辆驾驶人的“个体”行为,又要对“组团式过马路”的群体性违规拿出解决办法。
“既要有权利意识,又要有法治观念。”专家表示,没有对公共规则的遵从,放任我行我素的自由,就会导致“组团式过马路”的乱象。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政执法者,都要有正确的路权意识和法治观念,二者相互促进,用路人才能更好地享有路权。(记者 彭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