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贪官在谈到母亲时,声泪俱下的忏悔有一定博同情、妄图减轻处罚的心态。这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悔罪”可作为判决时从轻量刑和减刑表扬加分的考虑情节。
于是,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表示,判断官员是否确切悔过,除悔过书外,更应看重其悔过行为是否确切、深刻,是否真正深入反省“触及灵魂”。
在减刑的驱使下,有些官员将“悔过书”仅仅当成逐利之举,产生八股化、空洞化之风,甚至出现公然抄袭等现象。这种“投机性悔过”需要甄别和警惕。
但在另一方面,公开官员的忏悔,作为我国反腐败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也有着警示预防的作用。《检察日报》援引专家的话认为,一个落马贪官在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失去政治生命和人身自由,历经人生起伏之后所作的忏悔之言,无论是不是发自肺腑、心意真诚,但多少都会读出一些醒世“真言”,总是会给人带来一些警示和感悟。
进一步来说,贪官剖析其犯罪心理并进行悔罪表现,对社会上的其他人起到警示的作用,达到刑法的一般预防的目的。毕竟,刑法不仅要打击犯罪,而且要挽救、教育犯罪人。那些高官现身说法,认罪悔罪,不仅打击效果明显,而且挽救、教育犯罪人的效果突出,达到了犯罪特殊预防的效果。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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