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指导推动中央企业充分发挥资源、技术、人才、智力、品牌等方面优势,根据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需要,结合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需要,超前谋划项目布局。
三是积极推动中央企业在能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电力、通信、轨道交通、生态环保、信息化网络与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为雄安新区建设提供服务保障和有力支撑。
四是积极推动符合雄安新区定位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央企在京单位有序迁入雄安新区,大力支持中央企业将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高端服务业企业落户雄安新区,不断为雄安新区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五是切实加强政策协调,强化服务保障。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引导中央企业积极有序参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切实做好规划对接、统筹考虑项目布局,积极帮助中央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有效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政策协调,为中央企业在雄安新区开发建设中建功立业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