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前,杨德武均未作有罪供述,仅在被刑拘后的7月17日和7月18日,杨德武被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从看守所押出,在刑警大队作了有罪供述。
杨德武:当时公安说,你岳母是不是你用枕头捂死的?在那儿承受不了,我说你们说捂死的就捂死的,然后有个公安人员,刑警队,他不是有个做笔录的,然后笔录做下来。
记者:你为什么这么回答?
杨德武:因为我多少天被折磨得不得了,我只能这么回答了。
记者:你当时讲这句话的想法是什么?
杨德武:我当场想脱离这个地方,眼睛都不给闭,我喝水,大夏天到自来水那喝水,上厕所到自来水那儿搞水喝,我要喝水,他们都不让我喝,我承受不了了,我各方面都承受不了了。
记者:但是你承认这个你就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杨德武:我意识都不清楚了,因为我多少天都没有睡觉了,人已经都昏了,就想怎样舒服了,公安说把你老婆找回来,找回来你就回家了,和你老婆团圆了,办你岳母的后事,这样那样的,马上送你回去了,你回家了。
记者:你怎么会这么想?你承认了杀人,还想着能回家?
杨德武:我哪儿知道这个情况,我又不知道,我真想舒服,人没有睡觉,多少天没有睡觉,手和脚肿得很粗,人生不如死,你把我打死了,搞死了还好点,折磨我,人得了,人接受不了,人是受不了。
在一审和二审认定的犯罪事实中,2000年7月13日晚,吃完晚饭后的杨德武捂死岳母,然后开始伪造现场,他先是拴好前门,然后撬除后墙窗框,从窗洞将手伸进屋内拴住后门,制造外人入室作案的假象后逃离现场,并于当晚7:30到邻居家看电视喝酒,随后去窑厂上夜班。7点30分这个时间是因为杨德武到达邻居家时,电视里正好在播放天气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