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制定了一系列奖励措施。
如对通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迁村腾地,实行村庄集并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按每户2万元标准给予奖补。对利用空闲农房建设美丽乡村满足条件的,给予8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对组建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符合条件的最高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开办农家乐协议期3年以上,达到标准的经营户,按农村居民农家乐同等待遇奖补;鼓励兴办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兴建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达到标准的一次性补贴2万元。
鼓励科技人员、大学生和农业科技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利用空闲农房开展技术指导和创业服务。对租赁空闲农房创业创新的,享受农业科技示范户待遇,按国家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鼓励利用空闲农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设农村生产、生活资料服务网点。
还鼓励市民下乡租赁空闲农房,开办民间博物馆,打造“博物馆小镇”,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创办农村实体书屋,开展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李先宏、殷旭、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