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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中的法律知识:大风厂股权没了?(2)

2017-04-07 01:34:27  长安剑    参与评论()人

剧中的回避制度让人干着急,那么现实中的回避制度又是具体如何规定的呢?

我国刑事诉讼法专门用一章的篇幅详细规定了回避的范围、决定程序、当事人的救济途径等内容,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处理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剧中季昌明检察长拍板让侯亮平直接接触蔡成功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发小”这种关系并不当然导致回避,刑事诉讼法规定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才必须回避,而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也就是说检察长可以根据“关系”是否会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来决定某名检察官是否回避。

揭《人民的名义》中法律知识:大风厂股权没了?

No.3蔡成功压根不用还高小琴那么多钱!

因为这是“高利贷”

蔡成功在举报的过程中反复谈到大风厂向山水集团借了一笔五千万元的过桥借款,约定借期六天,日息千分之四,并以大风厂全部股权作抵押。

结果京州商业银行突然断贷,导致大风厂难以偿还山水集团的过桥借款,并且利滚利光是利息就滚到了四千多万。

日息千分之六,年息就是146%,如此之高的利息已经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贷了,蔡成功啊蔡成功,你压根不用还高小琴那么多钱啊!原因在下面——

针对日益增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针对日益增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该规定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借款利率超过了36%就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高利贷”。

剧中山水集团的借款利息高达146%,远远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蔡成功同学早就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大风厂的合法权益了。

No.4程局长,这么教训老郑真的好吗?

答:传唤规定在这儿!

郑西坡是个老好人,可是老好人在剧中却总是被欺负。

光明公安分局的程局长的表弟组织拆迁队冒充警察进行强拆被市局抓了,他就要教训教训大风厂的工会主席。于是一纸传唤证把郑西坡传到了公安局进行所谓的调查。老郑不配合程局长的调查,还被强令穿上了号服。

看到这不得不说,厉害了Word程局长,说好的传唤要严格依法呢?

现实中传唤作为刑事侦查手段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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