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于融资渠道有限。大银行不给你贷,即使农村信用社(现在普遍改制为了农商行),12%的利息你也贷不出来。
苏银霞为何“染上”高利贷
除了向吴学占借高利贷外,苏银霞及其名下的源大工贸还涉及三起债务纠纷。这些纠纷表明,苏银霞及其企业不仅已经进入到了“拆东墙补西墙”的程度,更揭示了苏银霞为何会沾染高利贷的原因。
案发地(图片来源: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下同)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第一起债务纠纷为2013年5月16日,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仲利国际)与源大工贸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一台数控铣床、一台主轴和一台摩擦压力机,租赁期间为2013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0日,租赁物成本85万元。源大工贸仅支付了1~23期租金52.3万元,另有20.97万元租金未支付。
第二起债务纠纷则是一笔银行借款。2016年1月22日,源大工贸向浦发银行聊城分行借款788.8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主要约定年利率5.7%,按月结息,每月20日为结息日,逾期罚息利率按计收罚息日适用的贷款利率加收50%;借款期限自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7月22日等。该笔借款由苏银霞夫妇及冠县柳林轴承公司做担保。银行方按约发放贷款后,源大工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截止2016年9月2日,源大工贸欠浦发银行借款本金788.8万元、利息19.45万元,本息合计808.25元。
第三起发生于2016年10月28日,聊城润昌农商行将源大工贸及另外两家公司诉至冠县法院,请求法院冻结这三家公司价值570万元的存款或财产。该案的案由同为“借款合同纠纷”,源大工贸为第一被申请人。
上述三起案件中,前两起已判决,苏银霞及其源大工贸均败诉,被判还款。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显示,苏银霞已被三次列入这一“黑名单”。其中的两次系不能履行与仲利国际的案件判决引发,立案时间为2016年10月。另一起的立案时间为今年2月27日,所涉及的案件为,苏银霞及其源大工贸拖欠河北唐山借款人王华君100万元的借贷案件,苏银霞亦败诉,判决已生效。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资深民商事律师许红亮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根据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要求,进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当事人,银行不得向其发放贷款。苏银霞被列入了这个名单,因此肯定不能获得银行贷款。失信“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开,一般性质的民间借贷向外借款时,也会参考该名单,一旦进入这个名单,向一般性的民间借贷去借款,也很难获得成功。因此,苏银霞陷入了既不能向银行贷款来偿还其他债务,一般性的民间借贷也几乎对她关闭了大门,为了偿还债务,她只能转向吴学占的高利贷。
三年间高利贷引发多起命案
第一财经记者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4~2016年,该网收录与高利贷相关的刑事判决共411例,所涉罪名涵盖了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等多个罪名。开设赌场罪及非法拘禁罪成为由高利贷引发的数量最大的两个罪名。其中,开设赌场罪98例(2014年41例、2015年24例、2016年33例),非法拘禁罪108例(2014年43例、2015年24例、2016年41例)。
非法拘禁罪成为高利贷引发的数量最大的罪名。前述判决书所披露的这一罪名,涉案事实均为,高利贷放贷人为追讨债务,对借债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并伴随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有的暴力行为导致了轻伤,还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对于这些事实的刑事判决多提及,由于未造成严重后果,量刑在有期徒刑一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