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改革任务在面上已基本完成。”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的91项具体改革举措中,制定制度层面已完成56项,正在试点或推进的12项。
“检察机关一定要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在加强督察指导、发现解决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措施上下功夫,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国检察机关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受访代表委员提出共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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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曹建明:第五,锲而不舍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从严掌握员额比例,严格入额标准和程序,建立员额退出机制。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推动完善立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升级12309举报电话和网站,增加检察服务、监督评议等功能,建设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大数据战略思维,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实现四级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六大平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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