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全国政协常委:对错案等承办人应予以辞退或开除(3)

2017-03-12 08:25:45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以员额制为核心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落实,需要具体的配套措施去贯彻落实。”全国政协常委、四川省政协副主席赵振铣表示,通过员额制改革,一方面能够体现法官、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能够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建议进一步规范遴选程序,逐步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

在赵振铣看来,推进员额制改革的同时,必须进一步畅通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发展渠道和晋升途径;引导年纪较大、不适应办案强度或者组织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底深厚的司法人员走向行政岗位,从而形成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

“员额制的选人标准要坚持专业与经验并重,资历与能力并重,调动各方参与改革的热情,既要保证实践经验较为丰富的资深法官、检察官留在司法干部队伍中,又要确保有一批年轻的办案骨干能够选入法官、检察官队伍。”赵振铣补充说。

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如果出现错案、严重办案瑕疵怎么办?对此,赵振铣建议,在完善员额内法官、检察官晋升机制的同时,也要建立相适应的退出机制,对于错案、违纪的案件承办人予以辞退或开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办理过严重瑕疵案件或多次办理瑕疵案件的承办人,通过考核的方式让其退出员额队伍。

关键词:政协司法错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