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注重探索执法检查工作规律,探索形成了选好检查题目、作好组织工作、全面准确报告检查情况、认真开展审议、加强改进实际工作、向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的“6步走”流程,执法检查实效显著提高。
3次专题询问推动“一府两院”工作
选择一个执法检查报告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是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一大亮点。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3次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3次专题询问中,共有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次累计提出27个询问问题,其中25个问题在现场得到答复,2个问题会后由有关部门书面进行答复。国务院16个组成部门派出负责同志23人次到会应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个别问题进行了书面答复。
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通过与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不避难点、切中要害,问题在答问中清晰,对策在答问中明朗,共识在答问中凝聚,充分发挥了人大监督在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积极作用,也让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
462件议案全部办理、8609件建议件件有回应
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是尊重代表职权、发挥代表作用的具体体现。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462件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并分别向常委会作了审议结果的报告。不少代表的议案在相关法律制定和修改中被采纳。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8609件建议,目前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80.6%。
民有所呼,会有所应。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的高效务实办理,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积极作为,充分尊重了代表的主体地位,积极回应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