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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数据看懂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工作亮点(2)

2017-03-02 23:55:2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2项立法弥补文化领域法治“短板”

一直以来,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与文化相关的法律只有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著作权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立法工作,加强文化立法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被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之一。

围绕中央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着力补齐文化领域法治的“短板”。2016年,两部开拓性的文化立法项目——电影产业促进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继通过,为我国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保驾护航。

  92件审查建议及时“纠错”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我国一项宪法性制度。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92件,对其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的逐件进行了审查研究,并提出研究意见,对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都及时移交有权审查的机关处理。

“认真研究处理公民、组织审查建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对在备案审查中发现的法规、司法解释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问题进行纠正,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手段。

2项“非常之举”彰显责任担当

针对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创制性安排。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查处辽宁拉票贿选案的决策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七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在2016年9月加开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表决,依法确定辽宁省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权威与尊严。

为有效打击和遏制“港独”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香港居民的根本利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稳定,2016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做出解释,表明了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坚定决心和反对“港独”的坚定立场,充分展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3亿多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坚定意志。

这两项“常规之外的法定动作”,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大事要事上的旗帜鲜明、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措施有力。

6次执法检查回应民生关切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食品安全法、水法、环境保护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6部法律开展了执法检查。6个执法检查组共派出49个执法检查小组,到全国30个省区市开展工作。

从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到解决群众的“心肺之患”,到关注每个人的出行安全,人大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执法检查工作方式方法,普遍运用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通过各大网站开展历时2个月的问卷调查,总计回收问卷33万多份,意见建议近万条,不仅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也对法律贯彻实施起到很好的宣传动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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