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放松高压惩治腐败。”中央纪委案管室负责人说。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等三方面人员是重点查处的对象。
“四种形态”既彰显铁腕反腐的坚决态度,又包含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任何犯了错误的干部,只要不讳疾忌医,都要促使其讲清问题、自悔自新。
宽严相济带来了广大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的可喜变化。仅今年上半年全国就有2.9万人主动向纪检机关交代问题,是去年全年人数的5倍多。
严肃问责动真碰硬,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288件信访举报无一立案,系统内违规违纪问题丛生,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侯慎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郭守光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分别受到撤销职务处分。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今年以来,在党中央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党组织问责力度不断加大。福建省1至9月问责1376人,是2015年全年总数的1.14倍。甘肃省1至10月问责干部376人,厅处级63人。
在问责工作深入开展的实践基础上,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规范了问责的情形和方式,确立了问责的常态化、规范化的制度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又一制度利器。
福建、新疆、广东等地陆续出台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把严的要求贯彻到问责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加强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通过立规修规、完善党内法规,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逐步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制度。
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彰显制度治党的决心,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再增利器。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为纪委更好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提供保障。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领导的国家反腐败机构的战略部署,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
按照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完成47家派驻纪检组组建工作,选好干部、配强班子。派驻监督作用不断突显,查处违纪问题力度持续加大。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1至11月共谈话函询2300余件次,立案690余件,给予纪律处分580余人,同比分别增长146.1%、57.9%、88.1%。
针对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正在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创新监督执纪工作组织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关键环节管控,把执纪审查的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徐梦龙 | 美术设计 李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