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产能,是一项涉及发改、工信、能源、财政、审计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但实践中相关单位并未真正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目前,各相关部门虽然都有监管职责,但缺乏有效配合互动,形不成合力,客观上造成工信局独家审核。”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副会长宋继军说。
据记者了解,按照目前有关规定,现场验收的只是“落后产能实际淘汰情况”。实际上,奖补资金发放分申报、发放、发放后使用三个阶段。仅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淘汰情况现场验收,客观上对其他环节采取了放任的做法,必然留下监管上的漏洞。
完善全链条监管模式
多名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淘汰落后产能奖补资金屡被骗取,究其根本,一方面是源于地方政府对淘汰落后产能漠视,缺乏动力疏于监管,另一方面源于奖补资金发放后的监督环节存在漏洞。要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建议从三个方面完善监管制度。
——应建立起责任明晰、相互制约、多方互动的监管机制。建议在明确政府督促、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各级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吸纳相关部门和企业参与,共同担负起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堵住漏洞。
——对申报淘汰项目和奖补资金发放的评审和核查要更加严密,更加公开,彻底规范。建议采用分段评审,逐级核查的方式。从评审手段上,把公开听证、现场核实、媒体公开作为硬性规定,增加申报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在资金使用核查方面,应规定县、市两级财政分别核查,杜绝截留、挪用现象,保证奖补资金“财”尽其用。
——相关单位应加强对职工廉洁从政教育。职能部门要把定期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尤其在淘汰落后产能期间,要在适当机会邀请检察院、纪检委开展专题教育。检察院预防科要把奖补资金发放作为重大项目,跟踪预防,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