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理们指出,利用上合组织框架内现有各领域会议机制、工作组以及其他合作机制,发展上合组织地区经贸和投资合作,实现区域经济融合及构建伙伴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总理们强调,在现有牢固伙伴关系和紧密经贸联系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相互贸易和投资,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逐步实现《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所规定的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自由流动目标,具有巨大潜力。
总理们认为,应遵循《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集中力量切实落实共同感兴趣的具体项目,特别是加强贸易和投资领域合作。
总理们肯定了2016年10月12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经贸部长会议成果。总理们特别指出,应高效落实业经批准的《2017-2021年上合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
五、总理们强调,继续在能源包括可再生和可替代能源利用领域开展全方位互利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支持更广泛地使用各种经济高效、清洁环保能源,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为此,总理们支持进一步完善多边合作模式和方法。
总理们欢迎上合组织参加将于2017年6月10日至9月10日举行的阿斯塔纳“未来能源”世博会。
六、总理们指出,应推动交通领域多边合作,促进构建国际运输走廊,打造连接亚洲和欧洲的枢纽,实施联合基础设施项目,扩大具有经济可行性的互联互通项目潜能,释放地区过境运输潜力。
总理们强调,需落实2015年5月15日在乌法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部长第七次会议共识,支持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别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尽快生效并予以落实,加紧制订《上合组织公路协调发展规划》草案。
七、总理们支持深化宏观经济和财金领域合作,为发展贸易和投资合作创造便利条件。总理们认为,充分发挥银行间合作潜力和利用上合组织地区现有及在建的金融机制十分重要。
总理们注意到2016年9月29日至30日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第三次会议成果,会上研究了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问题。总理们责成继续在专家层面磋商,寻求共同解决方案。
八、总理们欢迎旨在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务实活动,包括2016年6月在塔什干举行的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框架内的活动。
九、总理们积极评价2007年11月2日在塔什干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海关合作与互助协定》落实工作。
总理们责成继续制订《上合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商品估价和审价信息交换的议定书》草案及其他旨在进一步发展海关合作的文件。
十、总理们赞同进一步扩大同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的互利合作,以提高上合组织合作潜力。为此,充分利用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总理们强调,在文化、教育、科技、环保、卫生、体育、旅游领域开展双多边合作,加强上合组织地区包括丝绸之路沿线地区文化和自然遗产研究及保护领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总理们积极评价2016年6月22日在塔什干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文化部长会议成果,此次会议旨在切实落实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
总理们欢迎上合组织成员国参加2016年9月3日至8日在吉尔吉斯斯坦伊塞克湖州举行的第二届世界游牧民族运动会。总理们认为,积极参加在成员国境内举办的旨在巩固人民传统友谊、弘扬各国文化和推广民族体育的活动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