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表面上为人仗义、乐于助人,但实际上却精于招揽“生意”之术,谙熟获取“收益”之道。1995年,刘亚得知濉溪县农行要处置贷款抵押物仓库,便安排濉溪县建筑工程公司老板宋某某出资100万元购买一仓库,再将其化整为零出售,索要其中10间房屋自己出售,没有实际出资便“获利”20万元。
刘亚还利用职务影响,四处活动,拉关系帮人“解决困难”,攫取丰厚“利润”。他主动联系其在省委党校青干班的同学黄某某(另案处理),帮助其以某公司的名义,收购淮北市烈山区洪庄村新洪扬煤矿60%股权,从中收受贿赂450万元;帮助宋某某承接濉溪镇法庭、古饶镇老口酒厂及造纸厂等单位建筑工程,收受24.5万元;帮助某物流公司法人代表章某某中标蚌埠市蚌西路、安徽神剑科技股份公司电缆业务及承揽蚌埠丰原集团无为药厂物流业务,收受70万元;帮助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收受20万元。
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但贪婪的刘亚却想“既当官又发财”,结果不但把自己的责任丢了,把党的宗旨忘了,更是由小到大,不知不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私欲极度膨胀,他为敛财不择手段,“雁过拔毛”
面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刘亚忘记了自己是一名领导干部,贪欲膨胀,唯利是图,为谋取私利,不择手段,不计后果。
刘亚擅长搞“瞒天过海”、“暗渡陈仓”的把戏。2011年5月,刘亚看上位于蚌埠市经济开发区的香堤荣府小区别墅,假借该市某饭店老板刘某之名支付100万元定金,并跟小区开发商谷某某谎称自己亲戚想买,请他给予大幅度优惠。因别墅价格已在网上公开、不好便宜太多,刘亚便与谷某某串通,以做土方工程的方式弥补优惠部分。随后,刘亚安排某建筑开发公司与荣盛(蚌埠)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四份虚假的土方工程合同,由荣盛公司支付160.9万元,经转某建筑公司账户,最终进入刘亚指定的银行账户。钱落入口袋后,刘亚觉得没有必要再买下别墅,于是悄悄转让户头,收回了定金。
2009年,刘亚对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某说:“你嫂子调到蚌埠工作了,你给她买辆新车,旧车给你。”方某满口答应。刘亚立即安排妻子王某某去买车,方某支付11万元后也没要旧车。不久,刘亚夫妇和刘某某一起吃饭,王某某抱怨:“自己的车有些年头了,不是很安全。”刘某某“心领神会”,爽快表态:“把旧车给我,我帮嫂子换辆新车。”于是,王某某拿自己的旧车换了刘某某的10万元钱。刘亚夫妇还用六张假身份证以及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等人名义在银行存款、购买国债近千万元。2010年3月,刘亚支付180万元、以儿子假身份证名字“李磊磊”名义,购买淮北市帝景瀚园57号别墅;2012年4月,刘亚支付500万元、以其驾驶员孙某名义购买荣盛(蚌埠)置业有限公司二年期债券。
刘亚多次采取强拿硬要的方式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2010年,刘亚借故自己办事缺钱、侄子杨某开饭店缺钱,两次找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某“借钱”50万元。2011年,刘亚看到李某某从国外新买回的价值9000元的手表,试戴后说:“我手腕粗,戴在我手上还好看些”,便不再归还。
刘亚不仅贪婪,而且吝啬,凡花钱的事都要找“朋友”买单。2004年,刘亚要去“打点关系”,找方某索要2万美元,送人1万美元、自己留下1万美元。2009年,刘亚同样想“打点关系”,安排李某某买礼品送人,李某某给刘亚3万元让他自己买,刘亚收钱后并未购买礼品。2011年,刘亚女儿刘某某因诈骗被法院要求赔付,刘亚让颜某某代为赔付13.2万元。
刘亚还是一个雁过拔毛的“抓钱能手”。淮北市某建筑开发公司经理粱某某找刘亚帮忙,向安徽某集团董事长李某某借款1000万元,并请刘亚转交140万元利息给李某某,而刘亚只给李某某20万元,自己留下120万元。
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刘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也算事业有成,原本可以和家人朝夕相处、享受天伦之乐。可是他却被物欲蒙蔽了双眼,不安分守己,最终坠入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邢婷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