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辱母杀人案”上诉获受理
于欢代理律师:
无罪辩护难度大,但我会尽力去做
于欢的姑妈:
卖树卖废铁筹钱,希望帮侄子减刑
>>案件焦点
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判无期到底重不重?
26日,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持续发酵,最高检、山东省高院、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及聊城市官方先后发布声明表达“高度重视”。聊城市官方表示已全面调查“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等问题”。
最高检已派员赴山东调查
26日,“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检高度重视,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根据法律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最高检领导地方各级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变更;发现下级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检察院予以纠正。
山东省高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案卷
26日上午10时许,山东省高院通报称,山东省高院已于24日受理此案,已依法组成由资深法官吴靖为审判长的合议庭。现合议庭正在全面审查案卷,将于近日通知上诉人于欢的辩护律师及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人的代理律师阅卷,听取意见,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审理。上午11时38分许,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转发山东省高院的情况通报。
山东省检察院通报称,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等,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成立由反渎、公诉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等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此外,山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26日上午已派出工作组赴当地对民警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聊城调查“警察不作为”
于欢故意伤害案经报道后,聊城市立即成立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牵头的工作小组,针对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为、高利贷、涉黑犯罪等问题,已全面开展调查。将全力配合上级司法机关的工作,依法依纪进行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涉黑头目吴学占已被逮捕
26日下午,记者从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案民警处获悉,山东“辱母案”涉黑团伙头目吴学占已被警方逮捕。
据《南方周末》报道,2016年4月14日,11名催债者当着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的面用极端手段羞辱其母。催债者头目即为吴学占,其对外身份为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
2016年8月11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发布公告称,受聊城市公安局指派,2016年8月3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将冠县吴学占黑恶势力团伙摧毁,首犯吴学占已被抓获,并查清了吴学占等人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同时向外界征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